我市多县区通报“一问责八清理”和基层“微腐败”典型案件
1、乐亭县司法局干部唐树平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操办婚宴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变通票据处理单位招待费用、虚开票据设置帐外资金问题。2016年10月29日,唐树平在乐亭县乐鼎大酒店为女儿结婚办酒宴共24桌,参加婚宴人员中有下属单位工作人员46人,收受礼金16500元;2016年将司法局业务招待费18740元以虚开油票、电脑耗材等方式变通入账。另外为处理单位以后的招待费用以及其他不能正常报账的支出,以虚开票据报账6128元作为单位备用金。唐树平变通、虚开票据共计24868元。唐树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(乐亭县纪委)
2、海港开发区王滩镇新开口村景连喜、张树泉违纪问题。2011年,王滩镇新开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长景连喜、村会计张树泉执行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代表会议的错误决定,违反低保评定程序,指定村民冒领低保资金,且将本应专款专用的低保资金用于村内其他事务开支。 景连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、张树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(海港开发区)
3、遵化市西三里乡原人大副主席、副乡长周丽英以权谋私案。2008年9月8日,周丽英以其丈夫名义,用16.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张各庄村位于土地收储范围内的一处房产。2010年8月,周丽英利用职务之便,以其丈夫名义签订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》,获得12.74万元补偿金和面积167平方米的安置楼房,且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。周丽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(遵化市纪委)
滦南县:对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中 “慢作为”的27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
一、青坨营镇:2017年6月28日,省“一问责八清理”督导组来滦南县检查时发现,青坨营镇存在文件传达不到位、举报渠道不畅通、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,被省督导组责令整改。
二、滦南县环保局:2017年6月23日,市“一问责八清理”督导组来滦南县检查时发现,县环保局负责的牵头工作,既没有调度责任单位记录,也没有督导记录,致使各责任单位上报不及时,市督导组当场对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问责。
三、滦南县农牧局、农牧局(农业)、工信局、文广电新局、物价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商务局、审计局、检察院、司法局、统计局 、残联、党校、档案局、工商联、科协、统战部、团县委、文联、移民办、扒齿港镇、坨里镇、青坨营镇、南堡镇、嘴东管委会(25家单位)。上述25家单位,因多项清理事项“零报告”被通报。滦南县纪委已下发了问责决定书,责令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。(滦南县纪委)
编辑:小燕姑娘 来源:唐山市纪委监察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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